根据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54号公告《关于家用电冰箱、电烤箱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GB4706.1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冷器具、冰激凌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GB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已发布,并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与之配合使用的国家标准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也已实施。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通知之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GB4706.13-2004、GB4706.14-1999、GB4706.22-2002(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0年4月1日起,认证机构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考虑到此次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新版标准发布后、并应在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依据新版标准对实验样品进行的全项目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实验室应向认证证书持有人出具样品全项目检测报告。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1年4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予以暂停;2011年7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10年4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