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贷款”已不再局限于买房、买车,越来越多的小商品,例如电视机、手机、跑步机等也加入到了分期付款的行列中。
昨日,记者走访沈城多家超市,发现电视卖场的所有品牌都打出了可分6期和12期两种形式来分期付款的标识。记者了解到,一台标价3500元的液晶电视如果分6个月付款,每个月需要交付600元,分12个月付款,每个月付300元。销售人员介绍,分6期付款的利率为1.8%,12期付款的利率则稍微提高到2.8%。如果分期付款买一台5000元左右的液晶电视,其所花的钱会比一次性付款多出200元到300元。
其他品牌的销售人员还介绍说:“我们的分期付款业务是免息分期,只是需要缴纳小额手续费。分期手续费可由银行在客户分期付款时从客户信用卡账户中扣划,如果想分期付款购买电视,必须办理指定银行的信用卡才可以付款。 ”但是记者了解到“免息”并不等于“免费”,事实上根据购买产品所分期数的长短,可能还需要承担2%-4.5%左右的手续费。
正在选电视机的市民王阿姨听完介绍说:“手头的现金够的话还是一次性付款购买方便呀。 ”但刚大学毕业的小鲍则非常乐意接受分期付款,他表示自己一直想换一部新手机,不想向家里要钱,但一次性支付2000多元对他来说有些吃力,于是就选择了分期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