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在自然家园小区的宁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反映,物业突然通
知,要在电梯内安装电风扇。宁先生不解:“我在这住5年了,也没觉得电梯里有多热,物业突然要安电风扇,每台居然要250元,钱从公共维修金里扣,有这么贵吗?”
宁先生质疑,物业没有经过多数业主同意,就使用公共维修金,是乱用公维金。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自然家园小区。在电梯里,记者看到了物业贴出的通知,内容大意为:夏日炎热,往年众多业主再三反映电梯闷热,物业管理处决定,在电梯顶部加装电风扇,材料费及人工费初步预算为250元/台,费用由公共维修金支付;业主若有异议,一周内请到管理处沟通,若无异议,则视为同意。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管理处黄主任说,去年有很多业主反映,夏天太阳一晒,电梯非常闷热,要求物业安装电风扇。记者追问,是否大部分业主都要求安装呢?黄主任说:“有很多业主同意,不下10户,但是目前只有一户表示异议,我只能考虑多数人的意见。”
一台电风扇是否要250元?黄主任说,各种费用加起来,250元算便宜了。记者追问,都包括哪些费用?黄主任说:“不必讲得那么细。”
记者就此事咨询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郑律师说,物业使用公共维修金要经过业委会的同意,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则要有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