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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9人次,检查家电经营户93家,取缔无照经营家用电器1家,查处经销家电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1起,维护了农村家电市场的公平环境。
开展清查摸底。该局要求各基层工商所(分局)按照属地管理和监管“网格化”的原则,细化工作措施,对经营“两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采取单独建档和备案制度。全面了解辖区内“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中标销售企业的经营资格、定点销售网点分布情况,并做好日常巡查登记、录入等动态跟踪和台帐管理工作。
明确监管重点。该局主要围绕家电等商品“以旧换新”的深入实施和推广,有针对性地强化家电等商品“二手”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防废旧家电非法流入市场。重点加强中标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管理力度,规范中标产品销售行为,强化家电商品市场主体准入、交易行为、商品质量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等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加强对农村经销点,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的商场、超市、家用电器商店、维修店等环节的监管。
搞好部门配合。结合“家电下乡”等政策的深入推进,该局积极配合商务、财政、质检等部门,规范中标产品售后服务行为,加强对家电等商品销售者履行包修、包换、包退以及其他责任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规范家电维修行业经营行为。同时加强对相关标识的检查,防止假冒伪劣、翻新废旧家电等不合格商品借“两下乡”之名进行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以及未取得 “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定点销售资格冒充定点销售网点、以非中标产品冒充中标产品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引导理性消费。该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家电下乡”消费知识宣传和教育,帮助农民识别家电下乡标志,引导农民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购买家电,促进农民提高识别假冒伪劣家电的能力,指导“家电下乡”厂商完善售后服务,自觉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所村挂钩”作用,认真受理农民消费者涉及“家电下乡”等相关申诉的举报,切实帮助其解决消费争议和纠纷,做到快办快结、快查快处。
添加时间:2010/8/27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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